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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7-10-31 00:00:00

国中医药医函〔2007〕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07年6月组织开展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了44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入选建设项目。同时,已通过评审验收的17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将纳入“十一五”建设计划进行强化建设。

    为加强对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定于11月份在全国举办4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通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成效,交流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经验。
    (二)部署“十一五”项目建设工作。
    (三)讲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计划书》。
    (四)成立重点专科协作组,研究协作组有关工作。
    (五)研讨规范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名称。
    (六)研讨重点病种诊疗方案体例及主要内容。
    (七)明确“中医就诊指南”专栏要求。

    二、参加人员
    (一)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院长或医务处长1人。
    (二)各建设项目负责人1人。
    各期培训班参加医院及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11月5-6日,11月4日报到。
    地点:北京京东宾馆(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1号;电话:010-64041991)。
    (二)第二期
    时间:11月11-12日,11月10日报到。
    地点:杭州萧山金马酒店(地址:杭州萧山通惠中路218号;电话:0571-82887888)。
    (三)第三期
    时间:11月20-21日,11月19日报到。
    地点:重庆渝州宾馆(地址:重庆渝中区渝州路 168号;电话:023-63551666)。
    (四)第四期
    时间:11月24-25日,11月23日报到。
    地点:武汉圣淘沙酒店(地址:武汉万松园路199号;电话:027-85265999)。
    宾馆地图、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其他
    (一)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
    (二)培训费600元/人,食宿、差旅费自理。
    (三)请按要求及时反馈会议回执(详见附件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董云龙  吕晓皑
    电话:010-65955519   传真:010-65930820
    2.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董华  沈金鸿
    电话:010-64177814   传真:010-64130317
    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陈学奇  冯红德
    电话:0571-87709079  传真:0571-87709166
    4.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  唐丽名  陈泉
    电话:023-67706518   传真:023-67706518
    5.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吴文莉
    电话:027-85832563   传真:027-85832563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培训班各期参加医院及项目名单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培训班宾馆路线图

      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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