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科技司(中药创新与发展司) >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1-08 00:00:00

 

国中医药科函〔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每年向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书面材料,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
    二、请各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按照本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的统一安排,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三、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可采取会议审查、汇报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时可邀请我局重点研究室咨询专家委员会联络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启动以来的各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目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要求见附件2),同时完成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见附件3)。
   四、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于2010年2月10日(周三)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与《重点研究室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电子材料请从我局科技管理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胡  芳    王思成  
    联系电话:010-65914971
    联系地址:北京市白家庄东里13号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邮编:100026)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要求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
                           


                                二○一○年一月八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