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科函〔2008〕16号
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 为促进科研与临床结合,推动我局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根据“十一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的有关部署,同时考虑中医药科技工作的需求,我司决定在重点专科协作组范围内组织进行中医药临床科研需求的梳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工作要求 1.根据本专科临床诊疗工作的实际,围绕临床常见、中医药可以发挥优势的疾病,针对其诊疗实践中亟待解决、制约中医药临床疗效提高的关键问题进行梳理和凝练,病种不限于重点专科建设任务规定的3个病种。 2.临床科技需求的梳理一定要紧密结合临床的实际问题,克服为科研而科研的倾向,避免主观臆断,坐而论道,针对的问题、梳理凝练的需求一定是临床诊疗活动中实际遇到的关键或重要问题,该问题一旦解决即可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临床疗效的提高。 3.所梳理的需求不等于科研项目建议,但将是以后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我们将整理汇总建库以供利用)。 4.所梳理的需求可根据该问题在中医临床中影响面的大小,以及解决该问题所需要组织的力量、所需要投入的经费等,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类别。各类需求再根据该问题解决的轻重缓急依次排序。数量不限。 5.要发挥各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和所参与单位以及专家群体的作用,认真组织,立足实际,充分讨论,加强凝练,力求找准关键问题,反映实际需求。要注意体现目前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 6.心血管组、脑病组、肿瘤组、糖尿病组、肺病组、肾病组、肝病组、老年病组等应在上述需求梳理基础上,围绕本专科的重大疾病对中医药治疗有可能在近期(或首先)取得突破的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格式参照“重点专科中医药临床科研需求”)。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牵头单位于2008年5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寄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s@satcm.gov.cn。 三、联系人 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陈丽娜 王思成(010-65914971) 附件:1.重点专科中医药临床科研需求(格式)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