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函〔2008〕63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论证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
用植物研究所:
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工作的重要创新平台和载体。切实加强对重点研究室的建设和指导,对于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发挥特色优势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2007年7月31日,我局发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38号),各地按要求组织推荐了拟建重点研究室(清单见附件1)。为保证取得实效,我局将组织对各地推荐的第一批拟建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进行论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通知各研究室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格式(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建设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地(单位)拟建重点研究室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在京中央直属单位于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一式10份、A4纸打印、普通装订),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
三、在各地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咨询专家委员会及有关专家通过答辩、实地考查等形式对各地填报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将正式下达建设项目计划。达不到要求、预期效果不好的,将不予立项建设。
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010-6591497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04室(100026)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第一批拟建项目名单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方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