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印发通知。现将《指南》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指南》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失能、高龄、慢性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对居家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对满足重点人群居家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居家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落实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南》。
二、主要内容
《指南》包括家庭病床服务总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管理与监督等5方面内容。总则部分明确了家庭病床服务的定义,规定家庭病床应遵循“安全适宜、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动态调整”原则,保障失能、高龄、慢性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居家医疗需求。基本要求部分针对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人员、设备配备、场所环境要求5方面内容作出规定。服务内容部分明确基础服务、检查检验服务、护理服务、康复治疗服务、药学服务、安宁疗护服务、中医药服务、咨询指导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如互联网+护理服务)等9项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部分明确申请、开展评估、知情同意、签订协议、提供服务、医疗记录、服务评价与改进、服务终止等8个环节及相关要求。管理与监督部分提出了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医疗安全、积极防控风险3方面要求。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以《指南》为基础,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当地群众服务需求,确定本地区家庭病床服务的具体收治病种和服务项目。要做好家庭病床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家庭病床服务纳入个性化服务包。要明确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防范执业风险,保障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要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将家庭病床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明确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