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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04-01 15:02:01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现对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实施背景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织牢基层网底,改善基础服务条件,优化保障基本服务,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管理等职能,其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与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性环节。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部署实施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二、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此次行动拟利用3年时间(2026—2028年),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年推进。到2026年底,先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范围扩展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

  三、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重点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并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主要围绕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此次行动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内容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具体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方面内容。同时细化了39条自查整改内容,供地方参考使用。

  五、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如何组织?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行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原则上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区社一体”模式相关牵头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控中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市级及以下质控中心具体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区社一体”牵头医院负总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六、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具体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此次行动按动员部署、推进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2026年3月—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工作方案,各省做好动员部署;2026年4月—2028年10月为推进实施阶段,各地每年度按自查整改、提质推进、年度评估做好具体安排和总结;2028年10月—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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