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二、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中医药局
三、实施机关: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五、子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