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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30 12:53:18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局直属(管)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动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推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19—2022年度中医医院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从严从实要求,把巡查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中医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并注重推动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查范围

  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二级以上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三、巡查重点

  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院按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围绕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近年来行风问题高发、机制建设薄弱的领域,进行重点巡查。在按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巡查重点进行巡查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巡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情况。同时,“公立医院党建”部分,围绕思想建设方面,还要看是否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部分,围绕热点问题方面,还要看是否有杜绝中药配方颗粒等统方、收受回扣的相关措施;围绕公益性保障方面,还要看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等医改中医药有关政策和指标落实情况。“运行管理”部分,围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方面,还要看是否规范设置科室,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是否创新举措改善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方便人民群众看中医;中药药事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用中药;是否规范使用管理中医医疗技术,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是否探索形成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强化以中医药为主的服务功能,创新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符合中医学术规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诊疗模式。围绕法制规范运行管理方面,还要看《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每所中医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19年12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派出巡查组开展局属(管)医院的实地巡查工作。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中医医院实地巡查工作,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我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对被巡查单位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杜旭召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76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zsylglc@satcm.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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