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我司于今年启动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申报项目的评审遴选工作。为保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司组织起草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中医、中西医结合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7年9月5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中医、中西医结合项目)(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民族医项目)》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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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