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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2-11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07〕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159号)的总体部署,我局将组织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等项目单位申报工作,以及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地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
    中西部地区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辽宁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西藏等省份除外)的县级中医医院。
包括2006年已安排的50所县级中医医院在内,原则上每个地市安排建设项目不要超过2个;已经有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的县级行政区划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
    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西部地区和辽宁省)政府举办的地市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以及四川、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甘肃和宁夏7个省份的省级中医医院。
    包括2006年已安排的35所地市级中医医院在内,原则上每个地市安排建设项目不要超过1个。
    (三)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
    中西部地区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
    二、申报条件
    (一)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
    1.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具有较好的开展针灸理疗康复的基础设施条件,门诊量所占比例较高;
    3.医院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4.有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建设经费落实;
    5.医院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二)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
    1.具有临床疗效显著、市场没有供应、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中药院内制剂,通过更新设备和培训人员,改善制剂室生产条件,提高制剂室生产能力和规模,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中药制剂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较好,有一定数量的质检技术人员;
    3.能够保证项目单位制剂室在2009年达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建设标准,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4.能够承担区域内其他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的技术人员培训和接受特需中药制剂的委托配制任务。
    (三)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
    1.具有较好的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服务的条件;
    2.运行机制良好,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
    3.医院中药专业人员占全院药剂人员比例60%以上;中药房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中药专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医院拥有独立的中成药及中药饮片调剂室和库房。
    三、申报程序与数量
    (一)申报单位要填写《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申报表》、《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和《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
申报表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二)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各项目建设资金分配汇总表中确定的项目单位数额,于2007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单位的申报表等额报送我局医政司,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申报表》一式三份,请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
    其中,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将各单位报送的《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汇总形成《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联系方式一览表》、《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制作成Excel文本后一并报送。
    (三)我局将对报送的项目单位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或《申报表》内容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新组织申报。
    (四)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可以按照每个地市1个的原则,等额申报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单位。
四、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县级行政区划名单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确定,并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医政司备案。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严华国  邴媛媛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65955519
    传    真:010—65930672  65930820
    E—mail:yanhuaguo@satcm.gov.cn
             yizhengsiyichu@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编:100026

    附件:1.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申报表
    2.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
    3.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单位申报表
    4.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联系方式一览表
    5.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6.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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