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指导中医医院合理配置和推广应用中医诊疗设备,促进中医诊疗设备的研究开发,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中医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经研究,我局定于2010年10月在沈阳召开第二届中医诊疗设备论坛暨展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10月12—13日,会期2天,10月11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 (一)论坛及展览会会场: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沈苏大街9号,联系电话024—22531028) (二)住宿宾馆:沈阳金海岸大酒店(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5号,联系电话024—25300688)具体会议地点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 三、报到地点 沈阳金海岸大酒店。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中医诊疗设备论坛 围绕“积极发展中医诊疗设备,努力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这一主题,从中医诊疗设备的最新进展、研究开发、临床应用、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研讨。 (二)设备展示 展示中医诊疗设备的技术和产品,以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制、开发、应用情况。 (三)参观第64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秋季)博览会。 五、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地市级卫生局、中医医院相关人员。具体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因会议期间住宿紧张,请各地严格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参会,切勿超员。 (二)其他有意参加论坛或展览会的中医医院、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中医诊疗设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厂家等,可以自行安排人员参加(不安排食宿)。 六、其它事项 (一)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其他人员食宿费自理,不收取会议费。 (二)请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名额分配表确定本省(区、市)参会人员,并统一填写《第二届中医诊疗设备论坛暨展览会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3),于9月24日之前传真至中医诊疗设备项目办公室(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 系 人:董云龙 舒遵华 联系电话:010—59957689 中医诊疗设备项目办公室(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联 系 人:陈 靖 韩翠景 联系电话:010—62063237 传 真:010—62063290 电子邮箱:yiyuanguanlifenhui@126.com 附件:1.第二届中医诊疗设备论坛暨展览会会议地点及乘车路线 2.第二届中医诊疗设备论坛暨展览会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3.第二届中医诊疗设备论坛暨展览会参会人员回执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