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2018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总体工作安排,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局组织专家现场检查、与申报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座谈等程序,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2个市被确定为本周期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现对候选地区进行公示。
本公示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或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反映。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杨 琪 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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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2016-2018创建周期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公示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邯郸市
吉林省吉林市、通化市
江苏省扬州市、徐州市
浙江省嘉兴市
安徽省亳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
江西省宜春市
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
河南省焦作市、南阳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广州市
四川省内江市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保山市
陕西省铜川市
甘肃省武威市、定西市
医政司
2018-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