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并委托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入选项目进行了实地复核,确定了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入选项目名单。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民族医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相关省(区)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了区域民族医诊疗中心建设入选项目名单。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入选项目建设质量,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我局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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