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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8-22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07〕4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中药饮片调剂质量,探索改进中药饮片调剂方式,促进中医医院药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中医医院开展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试点,为小包装中药饮片的推广使用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规范化的操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临床。在试点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小包装中药饮片的质量、规格等方面的问题。从满足临床需求、保证临床疗效出发,积极探索解决目前小包装中药饮片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要以病人为中心,在为患者提供质量可靠、剂量准确的小包装中药饮片的同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患者在取药、核对、煎药过程中的方便性,同时兼顾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坚持多方协作。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中医医院要加强与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的相互配合,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四)坚持注重实效。各试点中医医院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针对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务求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客观、科学地对小包装中药饮片与传统散装饮片的特点和优势进行比较分析。
    (二)根据小包装中药饮片的特点,明确相关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包括调剂室、库房、饮片柜、调剂台(车)等。
    (三)以提高调剂质量和效率为核心,探索、总结小包装中药饮片的调剂工作流程。
    (四)以满足临床需要和提高调剂效率为核心,探索、总结常用中药饮片的小包装规格。按照小包装饮片规格与包装材料颜色或中药饮片柜色标相对应的原则,探索小包装饮片规格色标管理方法。
    (五)明确小包装中药饮片标识的要素(如饮片名称、炮制方法、特殊用法、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提出小包装中药饮片标识规范。有条件的争取实行条形码管理。
    (六)以确保中药饮片处方名与小包装中药饮片标识名的一致性为核心,提出医院中药饮片处方管理的具体要求。
    (七)以避免对饮片的污染、方便质量检查和调剂核对、方便患者查对和煎煮、减少环境污染等为目的,对小包装饮片包装材料进行探索、改造。
    (八)总结分析小包装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小包装中药饮片所增成本的分担机制。
    (九)探索中医医院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使用上的合作机制。
    (十)以保证质量、满足临床需要、控制成本等为重点,探索、总结小包装中药饮片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四、试点单位与范围
    (一)试点单位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市中医院、江苏省苏州市中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杭州市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深圳市中医院、江西省吉安市中医院、山东省泰安市中医二院、河南省焦作市中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柳州市中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医院、陕西省榆林市中医院
    (二)试点范围
    小包装中药饮片主要用于医院门诊自煎中药的患者。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布置阶段:2007年7月,制定《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布置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8月—11月,各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其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将适时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试点工作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三)总结阶段:2007年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制订《小包装中药饮片应用指南》。
    六、组织管理
    (一)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医院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承办实施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将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向所在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反映。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试点单位要在试点实施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分别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附件:小包装中药饮片推广使用试点工作表格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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