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7〕79号
有关省、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中医处:
为了提高中医医院院长的管理水平,使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同时保证“十一五”期间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及其相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十一五”期间将对全国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长进行培训。今年重点对全国部分市(地)级及部分县级中医医院院长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第一期为县级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已列入国家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四类”地区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院长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
第二期为市(地)级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为已列入2007年和拟列入2008年市(地)级以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中医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民族医医院院长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7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11月13日报到。
第二期:200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中医医院管理及内涵建设;
(三)县级及市(地)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要求;
(四)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和技术;
(五)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经验介绍。
四、培训地点
第一期:北京黄河京都大酒店
第二期:待定。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承担,差旅和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六、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承办部门:中国扶贫基金会“天使工程”项目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区)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通知本辖区的相关中医医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为做好培训服务工作,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院长培训班回执”(见附件2)。于每期会议之前传真或寄送“天使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樊 冰 刘文武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
邮 编:100026
2.“天使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蔡艳
电 话:010—82607077—2018
传 真:010—8260707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理想国际大厦7层
邮 编:100086
附件:1.名额分配表(第一期)
2.培训班回执
3.培训地点路线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第一期)
省 份 | 名 额 | 省 份 | 名 额 |
河北 | 15 | 湖北 | 10 |
山西 | 4 | 湖南 | 10 |
内蒙古 | 8 | 广西 | 7 |
辽宁 | 6 | 海南 | 4 |
吉林 | 12 | 重庆 | 3 |
黑龙江 | 8 | 四川 | 9 |
江苏 | 7 | 贵州 | 8 |
浙江 | 5 | 云南 | 14 |
安徽 | 7 | 陕西 | 14 |
福建 | 7 | 甘肃 | 16 |
江西 | 8 | 青海 | 4 |
山东 | 2 | 宁夏 | 2 |
河南 | 10 | | |
附件2
培训班回执
姓 名 | | 职 务 | |
性 别 | 男□ 女□ | 饮 食 | 汉□ 清真□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其它联系方式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同志请于11月8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天使工程”项目办公室
传 真:010—82607078
电 话:010—82607077—2018 蔡 艳
附件3
培训地点路线
北京黄河京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中街29号,宾馆总机:010—51335588。
乘车路线:
1、北京西客站
乘52路公共汽车在北京西站上车,在劲松西口下车,换乘41路到光明楼下车,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
2、北京站
乘957路公共汽车在北京站上车,在光明楼下车,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
3、首都国际机场
乘机场大巴至北京站,乘坐957路在光明楼下车,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
4、北京北站
乘做地铁(西直门-崇文门)崇文门下车后乘坐12路到夕照寺,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
如乘坐出租车,请告诉司机:酒店在东二环内广渠门桥西南方向或两广路到广渠门桥西南方向。(广渠门桥向南第一个红绿灯向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