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切实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信息交流,推动工作开展,决定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开设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栏目。为做好栏目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含民族医药文化,下同)建设优秀图片等材料,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二、征集内容 (一)院徽、院训、院歌。 (二)在医院建筑风格、环境美化、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三)医院中医药博物馆、院史陈列馆、文化墙、文化长廊、宣传栏、墙报、展架、展室、视频系统、指示标牌等各种设施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四)其他在环境形象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建设成效的图片和文字说明。 三、上报方法 (一)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根据本地区(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在中医药文化建设方面成绩较好的医院,填写《报送表》(见附件),并将报送材料汇总整理后,择优上报。 (二)本次报送的材料须于2008年1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光盘的形式报送我司一处(邮箱:yizhengsiyichu@163.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政编码:100026)。 (三)各中医医院在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进展时,可随时由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的上级主管单位推荐报送至我司一处。 四、其他 (一)《报送表》(见附件)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二)报送的材料将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评优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吕晓皑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附件: “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网络宣传报送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