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治未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人员组成 组 长:王国强 副组长:吴刚、于文明 成 员:王志勇、姜在旸、闫树江、许志仁、苏钢强、莫用元、李俊德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国“治未病”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解决“治未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确定“治未病”工作的重大项目方案; (四)组织审定“治未病”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五)研究确定“治未病”经费安排。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医政司。 人员组成 主 任:许志仁 副主任:查德忠 苏钢强 成 员:刘文武、杨龙会、邴媛媛、范劲松、刘平 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局党组、局长会议对治未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治未病”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三)研究提出“治未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措施; (四)拟订“治未病”重大项目方案和工作方案; (五)指导制订“治未病”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 (六)提出“治未病”经费安排意见; (七)组织开展“治未病”试点工作; (八)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后印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交流“治未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