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确保中药汤剂安全有效,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我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局于1997年制定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08年3月28日前反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E-mail: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