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37号
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陕西省(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加强对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的监测,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科学管理、客观决策提供依据,我司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请组织你省(市)监测中心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我司一处。 联 系 人:叶宝东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电子邮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2.《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体系》说明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