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卫生厅局中医处: 为适时了解、掌握全国中医医疗工作的情况,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我局2008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司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中医医疗监测分中心,并组织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现将我司起草的《关于建立中医医疗监测分中心的工作方案》、《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以及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点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点初步抽取结果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研究讨论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中,关于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点数量;或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地级市内选择更换地区(需说明理由)。书面意见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反馈我司。 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严华国 董云龙 电 话:010—65914966 65955519 E-mail:yanhuaguo@satcm.gov.cn 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关于建立中医医疗监测分中心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3.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4.农村中医药服务监测点抽取方案及初步结果 5.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点抽取方案及初步结果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