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作动态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政司 > 工作动态
关于召开地级市卫生局局长中医药工作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时间:2008-10-23 00:00:00

国中医药医函〔2008〕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扶持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中央财政关于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建设等的项目不断增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为了加强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的理解,提高基层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力,确保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决定举办3期地级市卫生局局长中医药工作培训班,对全国300多个地级市卫生局中医药工作主管局长进行全员培训。为做好培训班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的现状及主要任务;
    (三)经验介绍,包括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在新农合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等;
    (四)研究讨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参加人员
    第一期: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地级市卫生局中医药工作主管局长;
    第二期:黑龙江、河北、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地级市卫生局中医药工作主管局长;
    第三期: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地级市卫生局中医药工作主管局长。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农村中医药工作主管领导按区域分别参加各期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每期培训班时间3天,第一期培训班暂定2008年11月中旬举办,第二期暂定2008年12月,第三期暂定2009年1月。
    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以及食宿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承担,差旅费自理。
    五、准备工作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通知各地级市卫生局,在参加培训班前对本地区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农村中医药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地级市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对本地区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和调查表请在培训班报到时提交。
    六、联系人
    严华国  王艳波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65063322转6805
    传真:010-65930672
    电子邮件:yanhuaguo@satcm.gov.cn

    附件: 《地级市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