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各重点专科协作组按规定报送了审核后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2008年7月15-17日,我司组织专家对25个重点专科协作组147个主攻病种的1291个临床诊疗方案进行了集中审核提出了专家审核意见。请各协作组按照专家审核意见,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对诊疗方案进行认真修改,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诊疗方案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司(修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 在审核工作会议上,医政司许志仁司长对临床诊疗方案梳理、修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对各协作组的工作提出了要求,现将许志仁司长的讲话(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讲话精神完成好诊疗方案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做好协作组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崔咏梅 董云龙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邮 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许志仁同志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临床诊疗方案修改要求 3.临床诊疗方案页面格式要求 4.各重点专科协作组主攻病种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