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8〕53号
各协作组牵头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整体工作安排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审核修改后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方案》(国中医药医函﹝2008﹞22号)的要求,各主攻病种协作分组(名单见附件1)均开展了审核、修改工作。各协作分组在审核修改的过程中,要切实归纳、整理临床实际应用、疗效突出的中医药治疗方法,注意总结、吸收全院在该重点病种上的中医治疗经验;疗效评价方法要充分反映该院对该病种疗效如何评价的实际方法,要有病例数,如有相关研究课题予以支撑更好;难点分析应从临床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本院在中医治疗这一疾病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上的难点。此项工作要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经审核基本符合要求的诊疗方案见附件2. 二、报送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 各协作分组针对本组主攻病种起草《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报告要代表本病种当前的总体水平,真正做到实事求是、源于临床、合理分析、科学评价,避免写成科研综述,要有翔实的临床数据支撑,同时要经本病种专家委员会审定,并于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主攻病种评价分析报告编写大纲及样稿见附件3。 三、其他 医政司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每个主攻病种的临床诊疗方案及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并作为考核各协作组牵头单位前段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认真负责,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系人:崔咏梅 董云龙 电 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邮 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1.各协作组主攻病种(按专业划分) 2.诊疗方案样稿 3.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编写大纲及样稿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