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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牵头单位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8-11-21 00:00:00

国中医药医函〔2008〕40号

各有关单位:
    2008年2月19—20日,我司组织召开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牵头单位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工作任务,安排了2008年上半年的工作计划和要求。会后,各协作组分别召开了协作组工作会议,并按照要求组织本协作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审核工作。
    截止目前,重点专科的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出现了亟待讨论研究的一些问题。为使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更加有序开展,经研究,定于2008年5月17—18日在苏州召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牵头单位第二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协作组牵头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研究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的有关问题。
    (三)讨论规范重点病种中医名称。
    (四)讨论主攻病种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样稿。
    (五)讨论不同协作组交叉病种的衔接、整合问题。
    (六)研究增加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有关问题。
    (七)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
    2008年5月17—18日全天,16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苏州市会议中心(苏州中心大酒店),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00号,电话:0512—65226691。
    四、参会人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和急诊、传染病临床基地协作组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秘书各一名。
    五、其他
    (一)各牵头单位将本组成员单位的临床诊疗方案及审核意见带至会上,并准备工作汇报材料两份,在会议上做扼要汇报。
    (二)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差旅费自理。
    (三)乘车路线:
    1.苏州火车站
    乘坐40路、502路公共交通汽车(在站南平四路)到会议中心站下车即是。
    2.上海虹桥、浦东机场
    乘坐由机场直达苏州市区的大巴,至终点站干将西路115号下车即是。(联系电话:上海虹桥021-51141215,上海浦东021-68345743)
    (四)请参会人员于2008年5月14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苏州市卫生局医政(中医)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联 系 人:崔咏梅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13501381328
    苏州市卫生局医政(中医)处
    联 系 人:马郁
    联系电话:0512-65225224 13815266026
    传    真:0512-65235402
    E-mail:may@szws.net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协作组牵头单位第二次工作会议回执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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