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函〔2009〕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军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军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需求,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总体要求,经审核,现确定沈阳军区第211医院等13个单位为军队系统第一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军队卫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掌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切实加强指导,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帮助解决,给予支持。
二○○九年七月三日
第一批军队系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名单
沈阳军区第211医院 北京军区第252医院 济南军区第107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成都军区总医院 海军总医院 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 第302医院 兰州军区临潼疗养院 济南军区青岛第一疗养院 济南军区青岛第二疗养院 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 成都军区司令部机关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