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函〔2009〕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管)医院: 根据2008—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总体安排,我局定于11月中旬召开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讲话。 (二)解读《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 二、会议时间 2009年11月13日(周五)下午3时。 三、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设在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多功能厅)。 (二)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司室同志。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同志、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局(处)领导、中医医政处处长及有关人员。 2.各省(区、市)地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中医工作的局长及中医医政工作负责同志。 3.各省(区、市)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院长、书记、主管业务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局可以设分会场, 辖区内地市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上述人员可在当地参加会议。 (二)会议采用视频通讯形式,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时与本单位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视频联通及调试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邴媛媛 潘斌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