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9〕116号
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为全面了解“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我司决定开展相关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服务区域设置、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提供能力、业务收入和科研等情况。 二、调查方法 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各试点单位负责填写《“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调查表》。三、实施安排 (一)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具体实施。 (二)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调查表的填表说明,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填报工作情况将作为对试点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请将调查表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司一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政编码:100026),调查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四)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邴媛媛 潘 斌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附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调查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