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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健康情况改善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24 00:00:00

国中医药医函〔2009〕117号

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为了解“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我司决定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工作将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
    (一)调查对象
    接受“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人群(指在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基础上进行过中医健康干预满6个月的服务对象)的健康改善情况和服务满意度。
    (二)调查方法
    各试点单位负责组织服务对象填写《“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健康情况改善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二、实施安排
    (一)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具体实施。
    (二)各试点单位要认真做好填报工作,要加强对《调查表》填写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填报工作情况将作为对试点单位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各试点单位要组织截至2009年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所有服务对象填写《调查表》,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司一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政编码:100026),调查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四)各试点单位要及时组织2009年10月31日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调查表》,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两次将调查表报送我司。停止报送工作的时间将根据“治未病”工作开展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五)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一处  邴媛媛  潘  斌  
    联系电话:010—65955519
    传    真:010—65930820

    附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健康情况改善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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