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充实协作组工作力量,提高协作组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08年6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推荐、筛选工作。经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和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推荐,我局筛选、确定了325个科室为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按照我局有关要求和协作组安排,积极参加相关专业重点专科协作组的各项协作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新增成员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