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函〔2009〕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综合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6号)的要求,我司组织起草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12月25日前反馈我司二处。 《评估细则》电子文档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010-65914966 传 真:010-65930672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