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函〔2010〕19号
甘肃省卫生厅: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委托你厅组织本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华亭县、宁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进行了评审验收,认为华亭县、宁县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我局对有关评审验收材料进行了复核,现批准华亭县、宁县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