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函〔2010〕28号
山东省中医管理局: 根据《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烟台市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建设标准,现批准烟台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