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推动民族医医院开展好2010年管理年活动,科学、客观地评价民族医医院的民族医药特色,促进民族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我司制定了《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三级民族医医院检查评估细则》(附件1)和《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二级民族医医院检查评估细则》(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开展民族医医院2010年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时执行。考虑各民族医临床诊疗各有特点,在评估细则执行过程中可对个别指标的掌握做适当调整。 检查评估活动结束后,请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将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民族医医院检查评估情况汇总形成汇总表(附件3),以电子版(Excel表格式)及时报送我司。民族医医院检查评估细则和评分汇总表请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www.stacm.gov.cn)。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联 系 人:陈 娟 王 瑾 电 话:010—59957686 59957795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zszhc@126.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