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管便函〔2011〕15号
关于开展第一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调查了解第一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使用情况,继续实施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进一步推动中医诊疗设备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的有关要求,我司决定对第一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查对象为部分省级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 二、请被调查医院填写《省级中医医院第一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三、要求填写的设备必须为第一批“推广一批”的中医诊疗设备,其设备名称和医疗器械批号均要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相符合。 四、各被调查医院要认真填写,务必保证内容准确,言简意赅,评价结果与临床具体使用情况要一致。 五、请各被调查医院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省级中医医院第一批“推广一批”中医诊疗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办公室。调查表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 系 人:舒遵华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9 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陈 靖 王绚丽 联系电话:010—62063237 电子邮箱:yiyuanguanlifenhui@126.com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