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2月下旬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一五”和2010年中医医政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同时表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授牌。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24日至25日共一天半,1月23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湖南省大华宾馆(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528号,0731—85509888)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医政处处长和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处长。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主管院(校)长、医管处处长和管理学院有关负责同志。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北京中医协会、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三)邀请2010年被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1)主管县(市、区)长或卫生局局长参加2月24日上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授牌活动。 五、其他事宜 (一)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1年2月17日前传真至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接站。 (二)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严华国 王 瑾 电 话:010—59957692 59957686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肖文明 刘莎莎 电 话:0731—84828519 84828520(传真) 13574821320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