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作动态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医政司 > 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中医临床路径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1-03-10 00:00:00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30号

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单位:
    为做好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8号)的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11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分4次召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单位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相关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培训。
    (二)部署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
    (三)讨论、确定新增病种协作组及拟制定中医临床路径的病种。
    二、会议时间
    (一)第一次会议:2011年3月25日,24日报到。
    (二)第二次会议:2011年3月29日,28日报到。
    (三)第三次会议:2011年4月7日,6日报到。
    (四)第四次会议:2011年4月12日,11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一)第一次会议:广东珠海2000年大酒店(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21号)。
    (二)第二次会议:浙江温州金球国豪大酒店(浙江省温州市鹿城路118号)。
    (三)第三次会议:江苏无锡山明水秀大饭店(江苏省无锡市蠡溪路999号)。
    (四)第四次会议:湖北宜昌国际大酒店(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21号)。
    四、参会人员
    (一)第一次会议:骨伤科、康复科(中风病协作组除外)、针灸科(中风病、头痛病协作组除外)、推拿科、儿科、耳鼻喉科中医临床路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相关人员1—2名。
    (二)第二次会议:肛肠科、肝病科、传染科、脾胃病科、外科中医临床路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相关人员1—2名。
    (三)第三次会议:脑病科、急诊科、精神病科、肺病科、心血管科、眼科、老年病科、针灸科(中风病协作组)、康复科(中风病、头痛病协作组)中医临床路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相关人员1—2名。
    (四)第四次会议:内分泌科、肾病科、风湿科、皮肤科、血液科、妇科、肿瘤科中医临床路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相关人员1—2名。
    五、其他
    (一)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实施小组负责人必须参会。
    (二)差旅费自理,每人收取资料费260元(中医临床路径及诊疗方案合订本,每人限1套),会务费、食宿费等费用800元。
    (三)请参会人员3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住宿。因宾馆住房紧张,会议安排每2人一个标准间,如需特殊安排,请在回执上注明,费用自理。
    (四)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各酒店交通路线图见附件2)。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崔咏梅   周  创
    联系电话:010—59957797  64179340  13401014476
    传    真:010—64179340

 

 

附件1.doc
文件类型: .doc 287d1e5900077437525cd8e9750b4eb1.doc (31.50 KB)

 

 

 

附件2 表1.doc
文件类型: .doc efa62a237d8b2ecb0398295181660978.doc (40.50 KB)

 

 

 

附件2 表3.doc
文件类型: .doc 69e08484f8fa2dc03c094e8f72c5ce5c.doc (274.00 KB)

 

 

附件2 表4.doc
文件类型: .doc 73e97f7099705f630da4efd0a1c528bb.doc (917.50 KB)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