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为使各地更好地理解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检查评估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单位的评估工作,经研究,我司定于2011年8月上旬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省级评估专家组长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讲解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评估方案; (二)讲解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检查评估专家手册的使用。 二、培训地点 (一)主培训地点设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分培训地点设在各省(区、市)省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网络视频会议室。 三、会议时间 2011年8月5日下午14:30—16:00。 四、参加人员 (一)主培训地点参加人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有关领导。 (二)分培训地点参加人员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医政处(中医处)主管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主管处长;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选定1名省级中医医院业务院长或省级综合医院主管中医药工作的院长参加培训。 五、其他 (一)培训前我司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已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检查评估专家手册》发给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供培训和工作中使用。 (二)请选用连接畅通、图像清晰、有摄像头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网络视频会议室作为分培训地点,以便与主培训地点互动交流。 (三)联系人和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基层服务处 何 坚 吴 凯 联系电话:010—59957796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