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医医政工作,经研究,定于2012年2月上旬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2012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中医医政工作,交流经验,明确思路,研究部署2012年中医医政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2年2月8日至9日,会期1天半,2月7日全天报到。 三、会议地点 厦门华侨大酒店(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70—74号,0592—2660888 2025699)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局长、医政处处长和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处长。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主管厅局长、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主管院(校)长、医管处处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北京中医协会、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上海市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宜 (一)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2年2月1日前分别传真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厦门市卫生局,会议将根据回执安排接站。 (二)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王 瑾 吕云霞 电 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福建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 占 璐 电 话:0591—87274537 13959114795 厦门市卫生局 陈学勤 电 话:0592—2057612 18959213881 传 真:0592—2051535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