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5号),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