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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2-09-10 00:00:00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机构装备水平,中华慈善总会联合我局共同开展第五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向全国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捐助医疗仪器设备(设备清单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为使各医院能够详细了解此次捐助设备的品牌、功能、售后服务以及慈善资金补贴额度和具体捐助的办法、程序等,决定于10月—11月在全国6个省会城市分别召开6场“慈善医疗济困行动”项目现场办公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0月16日,成都,10月15日报到;
    10月26日,北京,10月25日报到;
    11月2日,哈尔滨,11月1日报到;
    11月9日,合肥,11月8日报到;
    11月16日,西安,11月15日报到;
    11月23日,南宁,11月22日报到。
    每场会期均为一天,具体酒店及地址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一)由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第五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捐助宗旨、范围、办法、程序以及慈善资金补贴额度。
    (二)相关企业技术人员现场介绍捐助设备的品牌、功能、售后服务等技术问题。
    (三)进行现场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参会人员
    各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院长和设备科长。
    四、其它事项
    (一)每个单位参会人员不多于2名。
    (二)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就近参加会议,特殊情况可参加其他场次会议。
    (三)参会人员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报到当天及会议当天早、午餐费由会议承担。
    (四)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五)请各省(区、市)中医医政管理部门务必于2012年9月24日前将6场会议参会回执(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综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凌  云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电子邮件:yzszhc@126.com

附件:1.“慈善医疗济困行动”项目现场办公会会议回执
          2.第五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捐助医疗设备清单

 

附件1: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项目现场办公会会议回执.doc
文件类型: .doc c3b0850e2ea2d2aae977a3dd40ad32b9.doc (36.00 KB)

 

附件2.rar
文件类型: .rar 8bc0d73aca3f802dbf4c51c9d30d5645.rar (13.25 M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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