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拟组织成立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中医医疗技术在本单位使用广泛、疗效显著、具备持续开展、推广、提升该技术的能力和基础条件,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申报单位重视中医医疗技术工作,并积极参加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各项活动。 (三)申报单位中医诊疗水平高,医疗质量好,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二、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候选单位(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候选成员单位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推荐,名单见附件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各申报单位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上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yiyiliaojishu@126.com。我司将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的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候选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后确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系人:王臣缘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9 59957688 中医医疗技术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陈 靖 明丽梅 联系电话:010—62063237
附件:1. 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协作组候选成员单位名单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