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11年5—9月组织开展了对全国“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的评审验收工作。 根据评审验收工作程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皮肤科等520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通过了评审验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请各专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开展重点专科各项工作,我局将于2015年对重点专科项目进行复核。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评审验收合格项目(第一批)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