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3〕3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2013年起,国家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为实施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可行性论证。参与论证单位要兼顾中医药服务能力好、中、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论证服务规范是否可操作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服务规范修改的意见、建议,并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www.satcm.gov.cn)。 联 系 人:程 强 联系电话:010—59957816 59957693(传真)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