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为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8号)的要求,我司组织起草了《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专家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研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3年6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联 系 人:程 强 联系电话:010—59957816 59957693(传真)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征求意见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