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中医重点专科管理,我局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规范国家中医重点专科标牌的通知》,现就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标牌标准样式补充通知如下: 各民族医专科项目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项目名称,分别张挂“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医××科”、“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科”、“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医××科”标牌,例如:“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藏医外治科”、“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蒙医传统疗术科”、“国家民族医重点专科培育项目维医康复科”。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2013年7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