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等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印发以来,通过全国各级有关部门和各地综合医院的共同努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不重视、缺乏工作主动性、管理指导不到位、中医药基础条件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加强中西医合作,提升服务能力,根据《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国卫办发〔2014〕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于今年联合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现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电子邮箱:yzszxmz@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张 萌 联系电话:010—68792200 总后卫生部医疗管理局联系人:唐 彦 联系电话:010—6688658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厅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