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6〕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巡查工作定于7—12月进行。为做好2016年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将组织巡查24家省级中医医院(名单见附件1),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指导有关医院做好自查自纠等现场巡查前各项工作的同时,协助我司届时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我局组派的巡查专家组往返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由我局统一列支,请按照规定标准协助安排食宿、省内交通等具体事务;二是对我局抽调的巡查专家(名单另行通知),请协调其所在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确保专家能够按要求全程参加和有效完成巡查任务;三是协助专家组做好中医药政策调研相关工作。 二、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我局印发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巡查细则》等要求,制定2016年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做好辖区内其他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60%以上、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大型中医医院巡查任务。要将巡查工作与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等工作有效衔接,统筹考虑,减少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6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2016年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我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三、在总结2015年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手册(2016年版)》(见附件2)。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以我局培训的骨干专家为主要师资,抓紧开展本省(区、市)巡查专家的全员培训,确保巡查专家全面熟悉《巡查工作手册(2016年版)》、《巡查细则》等文件,掌握巡查工作内容、方法、流程、纪律等要求,提高巡查工作质量。 四、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和我局组织巡查后反馈的《巡查报告》有关要求,指导和督促被巡查医院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2017年2月底前将2016年度本省(区、市)巡查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对部分省(区、市)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进行督导。 另外,我局将适时对2015年接受巡查的部分医院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等,请与我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联系。 医政司医疗管理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海涛、孟庆彬 电 话:010-59957797、59957680 传 真:010-59957684 邮 箱:yizhengsiyichu@126.com 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 涛、王 瑾 电 话:010-59957795、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94 邮 箱:yzszxmz@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