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实习记者 沈心怡)“中医药是中华文明历史长河孕育的一颗璀璨明珠,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光芒,但中药基源的多样性、成分的复杂性等原因决定了中药创新具有非常大的挑战,中药创新发展被掣肘。”农工党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邓蓉玲表示,“加强对我国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由于中医药专利保护的局限性,面对中医药专利申请和维权的困难,运用技术秘密予以保护中药完善了我国中药保护的机制。”
中药秘密保护是我国特有的保护中药的法律制度。为全面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中药秘密保护对中成药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护措施,让具有秘密保护的中药企业没有了创新发展的后顾之忧,也提高了中药企业创新发展中成药的动力。但目前中药秘密保护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鉴于此,邓蓉玲委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国家科技部与国家药监局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制定相关政策及申报指南。指导创新中药申请秘密保护,原秘密保护品种继续开展续密,从而加强对我国中药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保护。
二是建议科技部继续开展相应的工作。在开展续密期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不再受理该品种同名同方药注册申请,已受理注册的,建议暂停审评审批。
三是建议加强中药保密品种的保护的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四是建议对确认为国家保密的中成药品种的,其组方原材料也应该纳入相关中药材资源管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