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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贯彻落实】安徽: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来源: 时间:2020-01-17 16:31:18  
 

  2019年10月25日全国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五项重点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现将安徽省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10月25日,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上批示:安徽省是中医药资源大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基础、有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中西医并重,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精神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要用好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亳州中药饮片产业集群等现有条件,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促进我省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11月15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批示:抓紧研究我省中医药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园区规划,既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又要抓好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中医药大会后立即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大会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建议,委领导专程向省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大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的打算。与此同时,我们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大会次日即在省中医药学会学术年会上向各级中医药部门、中医药机构和近千名代表传达学习大会精神,并在委党组会和局务会上安排多次专题学习和研讨,委党组书记单向前深入基层中医药机构和中药企业调研,听取重点市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并明确要求将全行业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起草贯彻落实举措。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我委会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经我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已经上报省政府。

  (四)对《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作对接修改。我们在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和中央意见过程中,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对正在进入审议程序的《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结合中央意见进行修改,目前已经通过二审。

  二、贯彻落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五项重点任务情况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一是深化中医药改革。在县级中医院医共体实现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在35个试点县域同步推动紧密型中医院医共体建设。通过实施“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举措,建立健全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纵向协同、横向竞争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二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15所县级中医院和18所贫困县中医院能力建设,提高优势病种诊疗水平;新建123个中医馆,完成336个重点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医签约数462万人,占签约服务总数的25.06%;三是完成潜山、庐江、祁门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组织25个县区创建工作的省级评审。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一是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项目建设。对确定的15名安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和12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量身打造培养计划。二是加强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建设期内的33个各类传承工作室建设。三是开展省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遴选确定25个工作室建设项目。四是在贫困县区选拔17名基层中医临床骨干,由国家级名老中医定点传承带教,将人才培养与健康扶贫相结合。

  (三)严格中药质量监管。一是推动省政府出台《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本省生产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药材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并对通过认定的相关项目给予奖补支持。二是开展我省第四批18个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完成第二批10个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和种子种苗基地国家验收,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9个,建成1500㎡种子保存库,收集保存种子100多种;中药材种质资源圃300亩,种植药材品种500多种,良种繁育基地建设5000多亩;利用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指导当地企业和药农中药材种植,推广种植面积20万亩;三是推进43家“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内涵建设,推广示范种植面积23万亩。

  (四)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一是制定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加快工程进度。二是加强5所示范中医医院、6个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和6个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三是加强3个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建设,省中医院脑病科、肺病科作为中国中医药循证研究中心协作单位分别承担中风和流感的中医药循证评价研究并获得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四是我省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通过欧盟标准检测认证在德国市场实现销售;疏风解毒胶囊入选中英政府《中药联合抗生素治疗慢阻肺急性加重期的临床评价和耐药性研究项目》,并作为复方中药完成在英国的注册申请。自主研发的“仿真推拿仪”“中医脉象诊断系统”等中医智能化设备进入临床应用。五是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联合组建长三角中医专科专病联盟,指导糖尿病、高血压等中医药健康管理联盟深化内涵建设。

  (五)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将中央《意见》中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相关内容吸收到《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和我省实施方案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完善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设立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专科特岗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全科医生特岗。二是放宽基层中医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中医药人员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5年的,可直接认定副高职称。三是探索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四是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中医优质资源短缺。安徽等省资源丰富,人口集中,中医药发展有基础条件,空间潜力很大。但财政保障能力较弱,中医优质资源短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安排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国家中医医疗中心、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等中医药重大项目时对安徽等中医药资源大省给予倾斜。

  (二)政策协同支持不够。“三医联动”改革对中医药的扶持倾斜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两个允许”、“六项扶持”对公立中医医院无具体化措施,建议在综合医改中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动出台《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二)努力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中医药大会。

  (三)谋划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大行动”,分别是中医药优质资源提质扩容行动、中医优势病种推广行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行动、“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行动、中医院医共体和医联体建设行动、中药产业转型发展行动、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北华佗、南新安”传承创新转化行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中医药开放发展行动。

  (四)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谋划编制“十四五”安徽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药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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