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近日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
长春中医药大学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融入党委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中,融入到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中,融入大学文化建设中;始终坚持以学雷锋活动为主线,培育和弘扬志愿精神;始终坚持以文明有礼培育为目标,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深入挖掘中医药学科中的道德文化元素,开展中医经典诵读、“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交通等活动,传播文明风尚;始终坚持以特色文化建设为依托,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通过努力,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将创建工作提升到文明自觉的高度,用新理念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科学发展。(任丛飞 许守年 薇兰)